视频监控查询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视频监控查询的管理,确保视频信息安全,防止失密、泄密等事件的发生,根据公安机关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此规定:
1、凡涉及校领导的视频监控查询,需向处长汇报,由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询。
2、凡涉及处级干部的视频查询,由处长批准并视情向主管校领导请示后方可查询。
3、凡涉及重大案(事)件的视频查询,由处长批准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后方可查询。
4、职工与学生一般案(事)件的查询由治安科科长批准后方可查询。
5、公安或其它司法机关因案件需要查询的,凭证件或介绍信,经处长或治安科科长批准后进行查询。
新乡医学院保卫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