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学生公寓发生失火事件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5-06-24 浏览次数:

 

 

 

关于近期学生公寓发生失火事件的情况通报

学校有关部门、各院系:

    近期,我校学生公寓在两个月内先后发生2起失火事件,因发现及时,扑救迅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两次失火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却非常令人深思。现将两起失火事件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单位深刻汲取失火事件的教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季节性防火安全和毕业生离校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两起失火事件的基本情况

    4月28日上午9点左右,在第一学生公寓304房间(基础医学院男生宿舍),因学生使用“热得快”烧水,离开时未拔电源,水烧干后引起暖水瓶爆裂

    6月18日凌晨1时45分,第四学生公寓4645房间(基础医学院专升本女生宿舍),因使用蚊香方法不当,引燃桌子上的书本、衣物等,从而引发失火事件。慌乱中,女学生使用床单、扫把进行灭火,致使火势更旺。在六楼卫生间没水,找不到消防栓和灭火器的情况下,学生到五楼卫生间接水进行扑救。1时55分,学生拨打了119火警电话。2时05分左右,消防车到达学校,学校南大门门卫及监控室发现后立即使用对讲机通报情况,保卫处值班干部、应急分队、南区巡逻闻讯赶赴现场,消防队及保卫处人员到达现场时,火已被学生自行扑灭。此次失火事件,除学生书桌、部分衣物和书籍烧毁外,没有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

   二、两起失火事件应汲取的教训

   两起失火事件,为我校宿舍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也暴露了我校消防安全管理上的一些问题:

   (一)学生自我安全防火意识较差。违规使用“热得快”大功率电器和使用蚊香方法不当可能造成的后果估计不足,未能及时断开“热得快”电源、在点燃的蚊香四周放置可燃物品(木桌、衣物、书籍等),存在火灾隐患。

   (二)学生处置火情的能力较低。扑救初起火灾水平欠缺,面对火灾比较慌乱。1.使用床单、扫把进行补救的方法是错误的,只会使火越烧越大;2.不了解楼道内消防栓、灭火器的准确位置,不能使用最有效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三)学生对报警方式方法掌握不熟。“6.18”失火事件中,学生拨打了119报警电话,但对失火的具体位置描述不够清楚;其次在校园内发生火灾,应同时拨打学校报警电话3029000,以便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处置。

   (四)学生公寓部分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第四学生公寓因水压不足造成生活用水不能到达六楼,需要维修和完善,以便学生能采用更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灭火。

   三、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

   )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的管理力度对学生宿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学生处要加大惩罚力度。同时指导学生会、五查组等学生组织深入到学生宿舍中,加强督导检查,各个宿舍指派专人负责本宿舍的安全督促学生主动做好宿舍防火安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后勤部门要加强对宿舍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后勤宿管人员应到岗到位、恪守职责,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切实负起防火防盗责任。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严禁私自乱拉乱接插线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磁炉等电热器具。

   )保卫部门要落实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将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校内人员密集或火灾危险大的场所确定为重点部位,对用火用电、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发挥保安人员在学校防火、灭火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保安人员的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发挥其作用。

   )各院系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要广泛宣传学习《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利用各类时机,开展警示教育,宣传用火用电用气等火灾防范措施,普及灭火、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组织相应的灭火、疏散和逃生演练。

 

                                                      新乡医学院防火委员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