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自查工作会议
时间:2014-11-28来源: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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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文/王天云刘荣勋)11月27日下午,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自查工作会议在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副校长郭志坤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生处、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各院(系、部)、临床学院负责人与科研秘书、教学秘书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迎接学位论文抽查的相关通知,旨在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风建设,为迎接河南省教育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31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教办研〔2014〕48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详细部署了学校自查工作方案。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包括自我检查和河南省省教育厅检查二个阶段,检查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间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及2014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论文。
郭志坤在讲话中指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在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开展,意义重大,各院(系、部)必须意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他要求,一是要宣传到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文件学习好,宣传好,并把文件精神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二是要组织好,认识到位,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三是要通过开展自查活动,让全校师生受到一次良好的学风校风教育。他强调,要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明确导师职责,努力提供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促进我校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编辑 崔静 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