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虹教授获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时间:2015-04-28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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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文/于云鹏)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公布了2014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第二临床学院王长虹教授获此殊荣。
据了解,国务院1990年开始实行特殊津贴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实施,每两年选拔一次,国务院对获批专家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一次性发放特殊津贴人民币2万元。截止目前我校已累计获批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表彰为国家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研究开发、教育教学、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业绩成果得到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
(编辑崔静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