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行政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根据《新乡医学院行政工作规则(试行)》、《新乡医学院行政系统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及《新乡医学院行政督查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学校将对实行目标管理的行政部门和院(系、部)2008年度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6月16日―6月18日。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督查时间安排)。
2.学校《2008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行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4.2008年1―6月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督查工作由校领导带队,院长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等部门参加。
根据督查工作时间安排,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督查、现场反馈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边督查边调研,充分发挥协调、参谋作用,为部门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创造便利条件。督查结束后,及时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各有关单位要对照2008年工作目标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总结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对于未按期完成的工作,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交督查组。
1.督查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加强与学校督查组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切实解决督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圆满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2. 督查组将根据督查进展情况,编印督查简报,宣传在督查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同时,也将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或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警示作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