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

时间:2008-06-06 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一、推荐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日常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事迹突出,在本校或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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