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新乡医学院第五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时间:2008-05-29 来源:研究生处 点击数:

为了适应当前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步伐,同时也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提高自身素质的机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报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决定举办第五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作出成绩,单位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并于2006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表现良好,业绩突出,并有相应的科研成果。

3.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不足两年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6月2日至6月27日,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乡医学院研招办(北校区行政楼430房间)。

3.报名程序:

①申请人请从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下载附件《新乡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一式两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

②持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一律A4纸复印)

③提交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④审查通过的人员,须参加我校8月17日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和业余。

脱产班学员随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授课。业余班学员,利用周日授课。

学习年限:1.5年

四、结业和学位申请

1.在我校规定的1.5年内按时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修满相应学分的学员,于2009年12月由学校统一颁发《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 )。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期获得“结业证”的学员,可于2010年3月申请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外国语〈英语〉和学科综合),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按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通过论文答辩后,由我校授予硕士学位。

3.学员可在获得“结业证”后,4年内申请参加全国英语和学科综合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学位申请。

五、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新乡医学院第五期研修班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名 称

门类

一级学科

收费标准(元)

040203

应用心理学

教育学

心理学

5000

071003

生理学

理学

生物学

8000

071009

细胞生物学

理学

生物学

8000

077901

药物化学

医学

药学

8000

100101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医学

基础医学

8000

100102

免疫学

医学

基础医学

8000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医学

基础医学

8000

100201

内科学

医学

临床医学

8000

100202

儿科学

医学

临床医学

8000

100203

老年医学

医学

临床医学

8000

100204

神经病学

医学

临床医学

8000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医学

临床医学

8000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医学

临床医学

8000

100209

护理学

医学

临床医学

8000

100210

外科学

医学

临床医学

8000

100212

眼科学

医学

临床医学

8000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医学

中西医结合

8000

100706

药理学

医学

药学

8000

120502

情报学

管理学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5000

六、学校地址

新乡市金穗大道新乡医学院 邮编:453003

火车站乘62路、5路公交车,医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姬老师 庞老师 电话:0373-3029444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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