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5-28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的意见》(豫教师[2008]19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上报“教师培训年”活动有关情况的通知》(豫办师[2008]74号)精神,根据《新乡医学院关于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校发[2008]21号)的要求,现就报送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教师培训年”活动方案及实施情况;
二、报送时间: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分阶段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报送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信箱:rscszk@xxmu.edu.cn
附件:各单位“教学培训年”培训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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