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新乡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2006――2007年度“两争两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其中分配我校文明教师名额4人。现将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学校“三争三创”文明创建活动,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获学校表彰为2006―2007年度“文明教师”荣誉称号。
1、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院系可申报1位为符合条件的教师为新乡市文明教师候选人。
2、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集体评审,确定申报新乡市文明教师人选。
各院系于4月18日前将推荐的新乡市文明教师候选人名单书面报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