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业绩突出贡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8 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技管理相关规定,决定近期开展2021年度科研业绩突出贡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目前在职在岗人员的2021年度科研相关业绩。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登记申报、学院汇总审核、学校公示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送。个人将本人2021年科研突出业绩向所在学院报送相关材料;

2.学院汇总审核。学院要积极组织部门人员进行报送,并汇总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突出业绩进行审核;

3.学校公示。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科研突出业绩进行公示。

三、材料要求

填写《2021年度新乡医学院科研业绩突出贡献统计表》(见附件),汇总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技处511室,电子版发送至kjccgk@xxmu.edu.cn。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者不予认定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提供立项和结项证明复印件。

2.论文:提供论文原文和收录证明。

3.成果: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

4.著作:提供著作原件、版权页复印件、权威部门出具的查重报告。

5.专利: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6.新药:提供新药证书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完成本单位汇总审核工作后务必于2022年12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有关材料按照类别、级别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报送科技处,原件审核后退回;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五、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认真审核,保证所报材料真实及申报人员目前均在职在岗;如报送内容失实或违反学术规范,其行为构成学术不端者及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追责,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

2.在中科院发布的2021年《国际预警期刊名单(试行)》发表的论文不予登记申报。

3.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受。

联系人:王璐,刘睿远;联系电话:3029019。


科技处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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