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河南医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校党字[2025]26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请各学院、书院积极配合学费、住宿费清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收入主体责任,加强学费、住宿费催收催缴。校园服务结算中心将配合各学院、书院核实欠费学生名单。请各学院、书院加大欠费催缴力度,督促欠费学生及时缴费,确保学费、住宿费应收尽收、足额上缴。
二、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及时缴费
请还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同学,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学费、住宿费的缴纳,过期财务将关闭缴费平台。
三、2025年助学贷款相关情况
2025年助学贷款到账后,学校统一用于代缴学费、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在完成学费、住宿费代缴后将统一返还给学生;若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宿费总额,差额部分由学生自行补缴。
特此通知。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