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发布时间:2014-04-10 被阅览数: 来源:党委办公室

 

 第一条 为畅通学校党委、行政与师生员工的联系渠道,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沟通互动、方便师生员工的原则。

第三条 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轮值参加接待日。党群系统校领导的接待日相应协调服务工作由党办负责;行政系统校领导的接待日相应协调服务工作由院办负责。接待时间和参加接待的校领导安排,须提前一周在学校主页向全校公布。如轮值校领导因开会、出差或临时重要事宜不能参加接待,由学校两办协调做好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第四条 接待日原则上每两周举行一次(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待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3:00- 5:00,接待地点设在第三教学楼一楼北侧接待室,由一名校领导现场接待来访的师生员工,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视需要陪同接待。

第五条 接待日主要接待受理事项:

(一)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三)加强和改善学校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及各级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五)学校教学、科研、医疗、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及其他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六)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七)各单位和各部门拖延不办或无力解决的问题;

(八)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帮助的事项;

(九)其它方面的事项。

第六条 接待日采取预约制。拟参加接待日的预约申请人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预约(3029139,3029008)、网上预约或填写《新乡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发送至邮箱(jdr@xxmu.edu.cn)进行预约,以便两办有针对性地安排接待。

第七条 两办工作人员根据预约申请人的预约登记情况,对预约申请人反映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对各相关部门能解决的问题,由两办批转各相关部门落实解决,预约申请人不再参加接待;对带有全校共性及各相关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事关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安排预约申请人参加接待。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可推荐代表或由两办安排代表参加接待,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两办负责接待日相关接待联络工作,并及时通知预约申请人及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参加。

第八条 接待日具体工作要求:

(一)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应认真听取接待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接待对象反映的问题,属自己职责范围的,在核实情况后尽快落实;需要转办的,及时协调转办,并将接办人(单位)告知接待对象;属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不应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属重大问题的,应建议按程序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属涉及学校工作全局、安全稳定或敏感问题的,应及时向校党委和行政报告。

(二)协助校领导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校领导批示精神,自觉保守接待对象要求保守的秘密或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接待对象反映的问题。

(三)接待对象应按时到达接待地点参加接待,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避免过激言行。

(四)校领导接待时,两办要作好记录,并根据负责接待校领导的指示,认真填写《新乡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受理事项督办单》,将需要督办的事项转交批办单位或部门处理,并负责跟踪事项办理情况,督促事项的最终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学校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对于校领导的批示要认真落实,单独或会同两办向接待对象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接待日的接待内容、处理结果,由两办负责登记,定期汇总材料,报校领导传阅参考,相应材料年终统一按程序归档。两办要经常向师生员工了解对校领导接待日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效性。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两办负责解释。

新乡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doc

新乡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受理事项督办单.doc

 

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