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2 被阅览数: 来源: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持久改进作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的通知》(豫发〔2017〕2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豫教党〔2018〕4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ー、改进调查研究

1.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研应制定计划、明确主题,立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学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走访师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确定调研主题,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调研。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

2.注重实际效果。坚持听真话,察实情,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坚决防止“走秀式”调研,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提倡“三无模式”调研,即无身份、无陪同、无接待的调研。

3.简化接待工作。校内调研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严禁使用欢迎标语,严禁组织师生迎送。注重节俭简便,校内调研一律不安排食宿。

4.实行调研工作汇报制度。开展调研要亲自记录调研笔记,不得由他人代笔。学校领导每年至少撰写调研报告1篇。每年第四季度由学校党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学校领导结合调研报告向学校党委汇报调研工作,党委成员进行点评、讨论。通过调研汇报制度,把学校领导的调研成果转化为学校党委的决策参考。

5.处级干部每年至少提交调研报告1篇。正处级干部和分管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调研报告,由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写出评语;调研报告和校领导评语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学校发展规划处保存,为干部选任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副处级干部的调研工作由正处级干部监督、把关。

二、切实改进会风

6.严格审批全校性会议。组织召开全校处级干部会议、全校正处级干部会议、全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全校院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全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等,由学校党委书记批准,党委办公室通知;组织召开全校行政系统处级干部会议、全校行政系统正处级干部会议、全校行政系统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全校院系部行政主要负责人会议等,由学校校长批准,校长办公室通知。以职能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未经批准不得要求二级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一般性工作会议原则上由对口业务岗位负责人参加。

7.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活动坚决合并,参加人员相同或交叉且时间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学校领导出席各类会议、表彰、庆典、接待活动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协调安排,主办或承办单位须提前将书面邀请、活动安排情况等材料,报送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学校领导一般不出席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自行举办或承办的会议和接待等活动;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和接待等活动,不请学校领导出席。

8.提高会议实效。各类会议要充分准备、科学安排,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化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切实改进会风,安排部署工作要出实招、解难题,需安排讨论的,要充分安排时间,发言要站位全局,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搞成工作汇报。压缩会期,全校重要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一般性工作会议不超过2个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

三、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加强对学校党委、行政发文的统筹,规范重要政策性发文,减少临时性发文。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文件简报,要明确主送单位,不得向全校普发。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印发范围。各单位一般不再编发纸质简报。

10.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等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做到优质高效。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上报上级领导机关的请示一般不超过15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提高办文实效,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日内印发。及时回复基层请示咨询事项,基层来文应严格按时限办理,对确有困难、短时间无法办结或需集中审批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来文单位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文件简报不涉及保密事项的,一律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流转。

四、规范出差出访

11.合理安排学校领导出差出访。从严安排出差,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学校领导的出差出访要报学校党委批准。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同时出差出访在外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学校校长、副校长同时出差出访在外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学校领导同时出差出访在外原则上不得超过4人。

12.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同团出访,出访次数、时间、国家数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国,不得安排考察性出国,不得赴国外出席无实质性内容的庆典或内部慰问等活动。出访团组人员构成必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团组成员和经费预算。

五、改进新闻报道

13.优化有关学校领导的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是否报道和报道顺序。报道内容多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增强传播效果。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确需报道的,同一场会议原则上只综合报道一次,书记、校长出席的,新闻报道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其他校领导出席的一般不超过600字。书记、校长到基层调研确需报道的,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其他校领导只发短消息,一般不超过500字。不得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表述。学校新闻网站全面集纳学校领导活动报道。涉及上级领导同志的报道严格遵循上级的有关要求。

14.规范文稿发表。学校领导讲话、文稿在校内媒体发表须经学校党委书记批准。

六、厉行勤俭节约

15.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严格执行我省关于办公用房、住房、公务用车、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严禁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调离或者退休后,应在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腾退办公用房;严禁公车私用。

16.树立良好家风。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树立勤俭节约、崇尚清廉的良好家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学校纪委《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坚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从严治家,从自身做起,维护形象,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17.节约公务经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未列入会议计划,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将会议费转嫁其他单位承担。严格按标准公务接待,本着节俭原则,用餐一般安排在学校餐厅或相应标准的校外饭店,一律不安排烟酒;住宿一般安排在学校招待所或相应标准校外宾馆。外事宴请严格执行国家外事接待标准。固定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应继续使用。强化节能意识,从小事做起,加强节水节电节油管理,切实降低各类能源消耗。

七、加强检查落实

18.狠抓工作落实。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听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19.加强监督检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定期对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对落实本办法的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组织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学校纪委、监察处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20.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月22日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新乡医学院印发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13〕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其它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