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刘志浩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根据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主要活动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2023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各单位要结合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以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二)聚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围绕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等行动,对安全重点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承诺、专家服务、除隐患奖励等经验做法,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制度成果,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坚持全员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与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项行动有力结合,做到同时部署、严密组织、认真落实;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及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多种形式,科学安排活动内容,确保以活动促准备、以活动强能力。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等,积极联合、协调相关部门,重点围绕指挥决策、协同应对、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内容,组织开展应急指挥演练;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应急意识和先期处置能力。

(四)创新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 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科普知识。 组织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师生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利用各种手段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确保宣传效果。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按照学校活动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于6月15日前报送1名安全联络员。请各联络员在活动期间以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形式及时报送好的做法,于6月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美玲 3831836;邮箱:yzbgs@xxmu.edu.cn。+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docx

附件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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