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乡医学院党支部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我校基层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努力把全校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委决定、团结动员师生员工、服务教学科研、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时间10月24日至11月9日。按照先完成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工作,再完成基层党支部的换届工作的顺序进行。

    三、换届范围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及所属基层党支部。其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直属党支部、期刊社直属党支部应在2019年1月,参照此通知开展换届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听取和审议本届基层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层党组织还要审查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基层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层党组织还要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基层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以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工作业绩突出。教师党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能够起到表率作用,学生党员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积极工作,做出实绩。

    (三)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有全局观念,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全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四)公道正派,勤政廉洁,紧密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要具有3年以上党龄。基层党支部委员要具有1年以上党龄。

    六、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

    1.上报请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提出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2.请示批复。党委组织部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进行审核批复。

    3.学习动员。收到批复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会议筹备工作机构,及时下发换届选举工作通知。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校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精神。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换届选举有关规定,开展一次党内民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参加选举工作。

    4.酝酿提名候选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酝酿产生新一届基层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酝酿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以下简称“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新一届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和名册报学校党委审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基层党委,还要组织党支部进行代表选举。

    5.审查批复。学校党委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和批复。

    6.换届选举。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新一届委员(纪律委员)选举产生后,应立即召开第一次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及时报学校党委审批。

    7.正式批复。学校党委批复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

    8.立卷归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七、党支部换届

    (一)换届准备

    1.工作总结。各党支部认真总结回顾本届委员会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情况。不但要总结经验,更要找出不足,形成简要工作总结。

    2.党支部设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新乡医学院党支部工作细则》有关规定,通过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设置。党支部党员总数要控制在30人以内。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撤销党支部设置,并与业务(专业)相近的单位、专业等联合成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不能以班级、年级命名党支部。换届选举前,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拟设支部的请示。

    3.党支部书记的推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功能,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坚持按政治素养高、思想觉悟高、学术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党性原则强、发展本领强、表率作用强、服务能力强的“四高四强”标准推选支部书记。

    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努力按照《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的要求,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

学生支部书记候选人可在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推选。

    (二)换届工作程序

    1.上报请示。各党支部以书面的形式向所在党委、党总支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

    2.请示批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经研究后进行批复。

    3.酝酿提名候选人。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等额提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党支部要将新一届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和名册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查。

    4.审查批复。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并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批复。

    5.换届选举。各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委员会工作总结,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新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等额选举。

    6.选举批复。选举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批准。基层党委、党总支研究后批复。

    7.组织部备案及批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总结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将选举情况工作报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委组织部要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备案情况进行批复。

    8.立卷归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由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并组织实施,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相关工作制度和要求,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3.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选举,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有序进行。

    附件:

         附件1.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相关材料.rar

         附件2.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材料.rar

 

中共新乡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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