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8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

担任多项职务的处级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或转任的处级干部,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挂职锻炼的处级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接收地方或单位进行考核,挂职结束已返校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记录病、事假情况,不进行考核;本年度内办理退休手续,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半年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参加年度考核(需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但不提交述职报告、不测评;已免去职务、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级干部,参加年度考核(需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但不提交述职报告,参加测评。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一)处级领导班子

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重点了解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团结协作、领导水平、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情况等。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

(二)处级干部

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了解德、能、勤、绩、廉、学和改进作风情况,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处级干部个人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阅签字后本人密封,以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交组织部。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省委组织部将协同省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告内容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无故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核程序、方法和时间

(一)撰写考核材料

1.材料撰写要求

处级领导班子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字数3500字左右;处级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字数2500字左右。

2.提交材料时间

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于1月7日17:30前将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bm111100@xxmu.edu.cn,述职报告由组织部审核后统一上网公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于1月14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二)成立考核组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核工作组,会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落实考核工作。

(三)单位述职、民主测评

全校所有处级单位的考核测评会议于2019年1月13日前全部完成。

1.述职

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述职民主测评会议。各单位领导班子指定一人,代表班子述职,然后进行民主测评。班子及处级干部个人的述职报告,会前要在本单位内部通过一定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2.测评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述职民主测评大会召开时间需提前与考核组沟通确定,考核组全程参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提前与本单位联系的校领导沟通,确定校领导是否参加所联系单位的述职考核。第四、五临床学院干部的单位内部测评随所在单位进行,由所在单位提供考核意见,学校不再安排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

3.参会人员要求

5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50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由正科级(主持工作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离退休职工党委全体工作人员、党支部书记、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

4.测评票制作及结果统计

测评票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附件1和附件2准备。学校考核工作组会同各基层党组织现场发放、收缴,所有测评票学校将安排专人集中统计结果。

(四)学校集中述职、民主测评

学校将于1月9日召开处级领导班子述职大会,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人员为校领导、处级干部、教职工代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各院(部)由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第四、第五临床学院副院长向大会述职,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与会人员在听取汇报后,对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交叉民主测评。

四、考核结果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考核成绩按校领导测评成绩、交叉测评成绩和单位内部测评成绩所占权重综合而成。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聘任、奖惩、晋升、培训以及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规范运作程序,严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

(二)端正态度

参加考核测评的人员要抱着对学校、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肃纪律

学校考核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顺利开展。测评对象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串联拉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1:处级领导班子2018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样表).docx

附件2:处级干部2018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样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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