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1-13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强化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遵守党纪党规,争做合格共产党员,根据党校工作计划,现将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是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且成绩合格,经党组织考察,已经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20181116日至18日。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观看纪录片、分组研讨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与宗教政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及理想信念和能力建设等。分组研讨由基层党委(总支)、各分党校自行组织。

四、课程安排

时间

主讲人

地点

111616:00

开班仪式

郝红军

问学楼

学术报告厅

111616:30

党的宗教工作理论与宗教政策

王宏玲

11178:00

十九大党章解读

李孟卿

三教楼

D3教室

111710:00

新时代大学生党员的使命与责任

焦石文

111714:30

从一大到十九大

111716:30

党史中的党规党纪

康瑞林

111718:20

观看纪录片《凝心铸魂》

  

1118

分组研讨

基层党组织书记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双落实。要填写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统计表》111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423房间,联系电话:3831311,邮箱:bm111100@xxmu.edu.cn)。

2.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考勤,严肃纪律,保证学员要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考核无故缺课一次以上者,延期发展,重新培训。要安排好学员的分组讨论活动,做好有关会议记录。要确保学员的自学效果,要求学员在标准信纸上手抄十九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全文,手抄党章由基层党委(总支)留存。1126日前,将会议记录和签到表(复印件)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原件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留存。

3.务求实效、报送及时。广大学员要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切实达到提高认识、增长知识、增强党性的目的。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填写《新乡医学院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组织部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内容手填)。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培训心得(手写),培训心得由基层党委(总支)首先审阅,审阅后的培训心得存入该学员党员发展材料中,11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附件:

1.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2.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签到表.doc

  


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新乡医学院党校    

2018111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教育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