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zb发布时间:2021-01-11浏览次数: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4 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标准,结合实际,组织好“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的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成立至少 1 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指 2017 年 7 月 1 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 1 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申报方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党委、党总支于1月 12日前将《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党支部工作纪实案例、党员先进事例、相关支撑材料打包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xydwzzb@xxmu.edu.cn,纸质版推荐表盖章后报送至办公楼423房间。党委组织部将会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择优推荐。

联系人:胡春华,联系电话:3831311。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监督指导工作。要加强对研究生党建工作的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培育、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掘凝炼和宣传研究生党建工作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慰问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