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原因鉴定
1、各种死因不明的案例,经程序委托进行鉴定。
2、医疗纠纷:需做死因坚定的,由医学会委托,医患双方均需签字。
3、公检法送检:需要有委托书,并签定委托协议书。
4、组织送检:对各内脏器官的组织进行法医病理学诊断,负责保存送检组织年。
5、咨询电话:0373-3029494
二、验伤
1、周一至周五活体检验者应先到有关部门报案,凭委托介绍信及有关资料到新乡医学院三附院法医门诊进行检验。交纳鉴定金。
2、鉴定损伤或残疾的人员必须带齐病历及医学检验资料(如X光片,CT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