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一条关乎每位台员发展的红线,与每位台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衷爱广播新常态”实施的大背景下,结合广大台员心声,严格遵循《新乡医学院广播台章程》,现对“衷爱广播新常态”体制下相关纪律进行解读,并由全体台员对此次解读和修订的内容进行表决;本次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后正式执行。
1.《新乡医学院广播台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4项规定:全体台员必须准时出席例会、值班等广播台正常工作活动,一学期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迟到、请假六次以上(含六次)者,由台委会勒令退台,取消台籍。
解读如下:
①开会提前十分钟到达会议现场是广播台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在会议开始前十分钟之后到达会场者,一律记为迟到。
②未能在会议结束之前到达会场者,记为缺席会议。
2.《新乡医学院广播台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3项规定:不能胜任所负责工作的台员,其工作岗位由各部门负责人予以适当的调换。工作不认真负责且经教育不改者,经台委会讨论决议,予以辞退;
解读如下:
①若台员思想懈怠,不再适应广播现有工作机制,其行为与广播文化价值相悖,经编辑沟通交流无果,由编辑部主任向台委会提请,台委会讨论决议(一票否决制),给予该台员劝其退台处分。
②若台员工作不认真负责,且造成恶劣影响者,由台长向台委会提请,台委会讨论决议(一票否决制),给予该台员勒令退台处分。
③所有广播人要时刻铭记:要以学业的优秀来证明广播的优秀,凡有课业成绩不达标者,均视为不能胜任其所负责工作。在台期间,凡累计挂科达4门及以上者,经台委会决议,予以“劝其退台”处分。
3. 《新乡医学院广播台章程》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五条——台委问责方法第1项规定:在职期间,工作懒散懈怠或工作方法不得当,不能高效执行台委会决策决议者,经台长提请,台委会表决,给予其免除台委职务的处分;产生严重后果的,给予其罢免台委资格之处分;
解读举例如下:
原文案台委在职期间工作懒散怠慢,不能高效执行台委会决策,于2016年5月15日经台委会决定:降为闲职台委,此为“免除其台委职务”;于2016年5月22日,经台编会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竞选成为财务台委,仍不思进取,工作中多次出现漏洞,在2016年6月3日至5日准备与郑州轻工业学院交流之用的礼物过程中拖延严重,对台委会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6月6日,由副台长提请,台委会表决通过,罢免其台委资格,身份回归通讯员,此为“罢免其台委资格”。
以上解读内容经全体台员大会表决全票通过,即日起开始执行。
新乡医学院广播台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