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广播台公共打印机使用细则
发布时间:2013-09-09 浏览次数:

新医广播台公共打印机使用细则

一、总则

1.为有效合理地使用广播台公共打印机,并做好打印机的日常维护工作,以充分发挥打印机作用,为日常工作提供便利,特制定此办法。

2.公共打印机指508播音小屋以及记者站使用的公共打印机,打印机归广播台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原则上禁止外借。

二、打印机的使用

1.印机属于广播台公共财产,使用时应爱惜并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打印机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因个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打印机损坏的,会根据情况处理,必要时损坏者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维修费用。

2.原则上只能打印广播台工作文件,若因为特殊原因要打印其他文件应向台长申请并做好详细登记,不得使用打印机打印其他组织文件或私人文件。

3.打印文件应遵循“按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文件排版,节约纸张,禁止故意浪费纸张。非正规性文件尽可能使用纸张背面空间以节约资源。

4.印文件前应先看好打印预览,确定为标准格式。一次性打印文件的数量超过50张时应先取得台长的许可,并将许可交于纪律台委。

5.用完打印机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浪费。

三、打印机的日常维护

1.最后一班值班人员应检查打印机是否正常。在离开前应确定打印机已经关闭并用干抹布擦拭打印机。

2.任何广播台员发现打印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应立刻与网播部主任取得联系,由网播部联系维修人员,禁止私自拆装维修。

四、打印机相关物品管理

1.打印机的墨盒由网播部主任统一购买、更换,并做好墨盒使用量的记录。

2.打印纸张是指与打印机相配套使用的纸张,放置在打印机旁边的纸张除正当打印用途外严禁随意使用。

3.打印机放置在固定的桌子上,任何人不准在打印机旁边堆放物品,每日值班人员要将桌子擦拭干净。

五、附则

本制度由纪律台委负责执行及监督,从制定完成之日生效,全台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新医广播台

2016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