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广播台微博运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3-11-20 浏览次数:

新乡医学院广播台微博运作规范

新乡医学院广播台新浪官方微博,是校园媒体传播信息的重要途径,是广播台服务校园的有力支撑,是广播台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为进一步提升广播台微博内容质量,加强广播台微博在校园的影响力,特制定此运作规范。

一、内容建设

1、七大版块除在播音当天上午8点前上传节目预告外,还需根据版块特色在微博上创建微博特色栏目至少1个,微博内容与发布频率不限,鼓励各版块在播音结束后将节目稿以长微博形式在微博上发布;

2、宣传台委负责台内活动的微博直播,文案台委负责全台重大事宜的信息发布;

3、新闻部负责对全校新闻事件的微博报道和校园生活服务信息的采集发布;

4、鼓励台员根据自身特长,参与广播台微博的内容建设,向台长获得批准后,可创立微博栏目,同时接受全台监督。

二、内容要求:

    1、微博回复由微博发布个人(版块)负责,微博留言、微博私信有宣传台委统一回复,评论、留言、私信中涉及广播台相关问题的,需向台长汇报;

2、新闻事件报道、台内活动直播,每项活动内容原则上微博发布数量不超过3条;

3、与广播台节目、活动无关的微博内容,如需要借助广播台微博发布的,需提前经台长批准,由宣传台委发布;

4、微博内容积极向上,语言文明,所使用图片及音视频健康有趣;

5、宣传台委及各版块编辑要做好微博内容质量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推广宣传

1、推广宣传广播台微博,是每一位广播台台员的责任和义务;

2、在广播台播音、节目、活动中,要有意识对外使用、宣传广播台微博;

3、宣传台委需定期集中组织微博推广活动,保证广播台微博粉丝数量持续增长。

三、责任奖励

1、广播台微博总负责人为广播台台长,日常监管运作由宣传台委统筹负责;

2、鼓励版块、部门、个人全程依托广播台微博开展的活动;

3、每月对各版块微博运作推广情况进行汇总公布,每学期末对广播台微博运作情况进行总结。

 

新乡医学院广播台

201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