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查改议题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招标采购工作,经学校党委决定,校纪委牵头,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具体负责,在全校开展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整改坚决、查纠并举的基本原则,通过全面梳理查摆学校在招标采购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从机制层面、制度层面、操作层面、监督层面等逐一整改,立行立改,确保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依法合规、规范高效。
二、自查范围
涵盖学校2024年以来所有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科研仪器、办公家具、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等货物采购,餐饮服务、安保服务、咨询服务(如法律咨询、财务审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如系统维护、软件开发服务等)、培训服务等服务采购,以及学校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等工程项目。
三、自查重点内容
1.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查摆招标采购制度建设是否健全规范,内控机制是否科学完善,避免出现制度应建未建、修订不及时,制度内容违反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2.采购需求编制及立项决策方面:重点查摆是否存在采购项目无预算,采购需求编制不严谨,暗含倾向性、排他性技术参数,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开展论证、论证不充分、立项手续不完备、立项程序不合规、越权审批或者先采购后补充立项等问题。严查因未按要求开展论证或需求论证不严谨而造成的边建边改、边建边招等问题和搭车采购、无审批采购等问题。
3.招标采购活动组织方面:重点查摆招标采购监管是否到位,招标采购程序是否合规,招标采购资料是否完整,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评标定标、质疑投诉等环节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规设置限制性和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严查应招未招、明招暗定、围标串标、建设工程项目违规拆包等问题。
4.代理机构及供应管理方面:重点查摆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数量是否合理,对代理机构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建立代理机构考核退出机制并严格执行;附属医院供应商准入遴选、考核评价、更换退出等制度机制是否健全规范,供应商数量是否合理,供应目录管理是否合规等情况。严查招标代理选择随意,监管不严,供应商资质不健全、遴选程序不规范、数量不合理、供应链不完整合规、后期保障不达标等问题。
5.验收及合同管理方面:重点查摆验收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合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问题;是否按照规定流转、审签及备案等情况。严查高标准招标低要求签订合同的行为。
6.合同执行及项目实施方面:重点查摆合同执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开展全过程监管,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分包、转包问题;项目变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变更审批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审批、支付等情况。严查合同执行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缺位失位、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简化流程或越权审批,违规分包转包及未按合同付款比例、节点支付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1.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对本单位2024年以来招标采购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在自查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认真填报《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2)。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自查自纠情况表,报送学校纪委。
2.整改落实阶段(10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认真梳理各类采购项目,深入查摆招标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行立改,建立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工作,提高招标采购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
3.建章立制阶段(11月31日前):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开展。各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章立制情况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自查自纠情况表,报送学校纪委。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招标采购专项治理工作,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面逐项梳理,深入查摆采购与招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2.明确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按照要求明确时间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抓好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有关信息和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
3.及时报送信息:(1)根据新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应成立三人以上采购工作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职)担任,并指定专门人员担任采购工作联络员,负责采购工作的政策传达、意见反馈和材料报送等,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工作组成员信息表》签字盖章版发送至zbk@xxmu.edu.cn。(见附件1)
(2)9月20日前将《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2)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勤政楼22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bk@xxmu.edu.cn。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3029880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