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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教学组织奖评选实施办法-2015.08

发布时间:2015-11-10 编辑: 点击:[]

 

新乡医学院教学组织奖评选实施办法

基层教学单位是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的主要教学组织部门,为充分发挥各基层教学单位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教学组织积极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奖励在教学组织和安排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教学单位,根据《新乡医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校教[2014]2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 评选范围

   新乡医学院各院(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等教学单位。

二、 评选周期及表彰名额

1.教学组织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安排在评奖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2.每次奖励先进院(系、部)3个,先进教研室10个,先进教学实验室3个。

三、 评选条件

1.对教学工作高度重视,教学管理认真规范,教学保障体系健全;

    2.教学氛围浓厚,教学风气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团结进取,不断创新;

3.2个学年内无教学事故或差错

    4.圆满完成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监考等考务工作;

    5.按时完成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考试成绩等教学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及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任务。

四、 评选办法

1.院(系、部)为单位,坚持公开、公平、择优推荐的原则,依据《新乡医学院教学组织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做好教学组织奖的初选和推荐工作。各院(系、部)直接推荐参加“先进院(系、部)”的评选。教研室和教学实验室的推荐名额,原则上均不超过院(系、部)现有教研室和教学实验室数量的20%,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推荐名单在院(系、部)公示无异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后,与参评的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务处。

    2.学校督导组对各院(系、部)推荐的教学单位进行材料初审,确定有效推荐名单。

3.教务处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参评教学单位相关材料,依据评选指标体系组织评审,形成教学组织奖建议获奖名单。

4. 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意,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教学组织奖评选结果。

申报院(系、部)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学校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该教学单位的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年不得申报。

五、 奖励金额

“先进院(系、部)”奖励1万元, “先进教研室”奖励5000元, “先进教学实验室”奖励5000元。

六、附则

     1.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励及奖金为获奖集体所有,由获奖集体负责人领取,根据每个人的贡献度不同二次分配奖金。奖金为税前标准,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代扣。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乡医学院教学组织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新乡医学院教学组织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3:新乡医学院教学组织奖推荐表

                        

                            新乡医学院

                               2015年8月31

附件1新乡医学院教学组织奖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2新乡医学院教学组织奖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新乡医学院教学组织奖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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