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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实施办法-2015.08

发布时间:2015-11-10 编辑: 点击:[]

 

新乡医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树立教学典范,奖励和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和成绩显著的广大教师,充分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其积极投身教学工作,依据《新乡医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校教[2014]2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新乡医学院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周期及表彰名额

1教学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

2.教学优秀奖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评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校专任教师的3%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教龄3年以上;

2.近2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含课堂讲授、见实习带教、大学生创业计划和毕业论文指导等);

3圆满完成学年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质量评价效果为优秀,并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审核通过

4.其他条件依照《新乡医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以院(系、部)为单位,严格把关,遵循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教学优秀奖的初选和推荐工作。各院(系、部)按本单位专任教师的5%进行推荐,不足1名的按1名推荐。推荐名单在院(系、部)公示无异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后,与参评教师的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务处。

2.学校督导组对各院(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材料初审,确定有效候选人名单。

3.教务处组织评审,审核参评教师相关材料,依据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选和等级。

4.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意,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教学优秀奖评选结果。

申报院(系、部)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学校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个人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年不得申报。

五、奖励金额

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奖金额度随评奖当年经济发展状况可作适度调整。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乡医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指标体系;

2.新乡医学院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3.新乡医学院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推荐表。

 

                               新乡医学院

                                       2015年8月31

附件1新乡医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2新乡医学院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doc

附件3新乡医学院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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