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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实施办法-2015.08

发布时间:2015-11-10 编辑: 点击:[]

新乡医学院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为培育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实施“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活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新乡医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校教[2014]20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坚持“面向一线、注重教学”和“德才兼备、宁缺毋滥”的原则,培养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各级教学名师,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教学、人人参与教学、人人投入教学、人人钻研教学”的良好教学氛围,促进学校本科教学内涵发展,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二、评选范围

        1.长期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2.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崇教厚德,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无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候选人主讲课程须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3.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近3学年,面向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96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能够针对教学问题开展教学研究,同时把学术研究成果有机渗透到课堂教学之中,实现教研相长,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

        5.重视教学团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青年教师发展,形成良好的团队文化和合理的教学梯队。

        6.其他条件参照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执行。

        四、评选程序

        校级教学名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5名。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程序为:院(系、部)初评及推荐、学校评选及公示、结果公布及表彰奖励。具体程序如下:

        (一)院(系、部)初评及推荐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提交《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和候选人个人材料(附件6)。

        2.院(系、部)通过组织师生评价、召开师生座谈会及投票、专家集中评议等程序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初选出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3. 院(系、部)将拟定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院级教学名师,并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评选及公示

        1.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系、部)推荐的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步遴选出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2. 学校督导组审议

        学校督导组对参评人员授课质量进行评议

        3.综合评议

        学校教学委员会对照《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结合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专家评价进行综合评议。

        4.结果公示

        对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三)公布结果及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结果,并依照《新乡医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校教[2014]20号)进行表彰奖励。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2.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4.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新乡医学院

2015年8月31


附件1 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2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新乡医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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