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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14〕22号-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的通知-2015.01

发布时间:2015-04-08 编辑: 点击:[]

 

新乡医学院文件

 

 

 

 

 

 

校教〔201422

                                                                                    

 

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新乡医学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校发〔201419号)相关要求,现将《新乡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乡医学院教学违纪处理规定》、《新乡医学院双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新乡医学院学业导师制工作规定》、《新乡医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新乡医学院基层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规定》、《新乡医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新乡医学院基层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新乡医学院调、停课规定》、《新乡医学院多媒体教学及其设施建设、使用与维护实施办法》、《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实施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乡医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

 

教学竞赛是鼓励、促进广大中青年教师钻研业务,探讨课堂、教学艺术、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教学氛围,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赛教师资格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具有助教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近两年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在50岁以下(含50岁)。

(三)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

(四)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纪律,没有出现违反教学纪律的现象。

(五)综合教学质量测评在良好以上。

二、时间安排

教学竞赛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安排一天时间,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竞赛方法

教学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教学院(系、部)(体育教学部除外)组织,主要负责在学校决赛前进行本部门的预赛工作,并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决赛由教务处组织,各院(系、部)协助,负责全校教学竞赛决赛阶段的具体工作。教务处要提前两周制订决赛方案。

四、决赛分组

决赛分综合教学类和临床教学类,每个类别分讲师及以下组、副教授及以上组、双语教学组和体育组(由体育部代表学校分讲师及以下组和副教授及以上组提前单独组织进行)七个组进行。特殊情况下,可以增设其他组。体育教学组的竞赛由体育部代表学校分讲师及以下组和副教授及以上组提前单独组织进行。

五、决赛名额

原则上每个院(系、部)每组1名,教师人数小于等于100人的院(系、部)每组1名,教师人数大于100人小于等于200人的院(系、部)每组2名,教师人数大于200人的院(系、部)每组3名。每个院(系、部)每组最多不超过3名。外语系和体育部不参加双语教学决赛。

六、奖项设置

决赛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凡参加决赛的选手均可获得三等奖。每组设多媒体教学优秀奖2名。体育组竞赛第1名按二等奖进行奖励。对获奖选手,学校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印发文件进行表彰。

七、决赛评委的组成

决赛按分组情况组成若干个评委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评委组由教务处、职能部门、各院(系、部)负责人、教学督导成员及校外专家组成,也可以邀请学生代表担任评委工作。每个评委组原则有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

八、决赛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

(一)评分标准按《新乡医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标准》进行。

(二)决赛采取评委打分、当场报分,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办法计算平均分。若出现得分相同或其他特殊情况由评委会裁决。

九、竞赛要求

(一)教学竞赛是我校重要的教学活动,各教学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预赛的圆满成功。决赛时,各教学部门要组织教师、管理人员和部分学生参加决赛活动。各处级单位的处级干部要参加决赛,认真观摩教学竞赛活动。

(二)参赛教师均应讲授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内容,各教学部门须在决赛前两周将参加决赛教师名单及其竞赛题目报至教务处,每个教师必须报送三个题目。

(三)决赛教师于决赛前三天到教务处抽取一个参加决赛的的教学内容。不参加抽签者视为弃权。

(四)各教学部门在决赛前两日内将每位参赛教师的参赛教案首页一式10份报送教务处,用于评委评分时参考,凡没有教案首页者,评委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五)决赛前一天参赛教师到教务处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六)参加竞赛的教师每人讲授时间为20分钟。

(七)参赛教师不得迟到,否则视为弃权。

十、决赛的职责分工

教务处负责制订整体方案和决赛过程中的具体业务问题;宣传部负责决赛主场地的照相和宣传报道工作;团委负责按需要选派礼仪队员;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竞赛过程的全程摄像;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内外卫生和教室内环境的美化工作;各院(系、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要求组织职工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并完成分配的其他任务。

十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新乡医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院教〔20051号)同时废止。

十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新乡医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12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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