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教育教学>>教学工作>>实验室管理>>正文

校教〔2014〕27号-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实验用动物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制度的通知-2015.01

发布时间:2015-04-08 编辑: 点击:[]

 

新乡医学院文件

 

 

 

 

 

 

校教〔201427

                                                                                    

 

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实验用动物管理办法》等

2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新乡医学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校发〔201419号)相关要求,现将《新乡医学院实验用动物管理办法》、《新乡医学院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乡医学院实验用动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用动物管理工作,保证实验用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科学研究和和发展需要,依据国家实验动物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验用动物是指凡用于实验的动物,包括野生动物、经济动物、观赏动物和实验动物。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定向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来源清楚,并在相应的环境设施内饲养,用于科研、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 本校内所有与实验用动物有关的科研、教学、生产、检定等活动及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实验用动物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五条 实验动物品种、品系的维持,实验用动物的采购质量,是保证实验用动物质量和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的重要条件。教务处实验动物中心是进行科学有效的繁殖和管理实验动物根本,是采购和管理质量合格的实验用动物的保障。

第六条 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实验用动物繁殖、采购、供应、回收工作,搞好术后实验用动物护理及大动物重复利用,以节约经费。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同时,为科研提供服务

第七条 负责饲养笼具、饲料加工机器及辅助设备的计划论证及其使用、维护、维修、改造工作。

第八条 负责饲料原料采购、饲料加工工作。积极探索饲料配方、饲料加工方法的改革,改进工艺,提高实验用动物饲养质量。

第九条 负责实验动物卫生防疫,防止各种传染性疾病发生、传播、蔓延。

第十条 负责实验动物饲养管理,搞好实验动物品种引进、培育、开发,促进实验动物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 负责实验用动物的采购,确保实验用动物的健康状态和体重符合实验要求。

第十二条  负责制订实验用动物饲养管理工作建设的近期、中期、长远规划。

第三章 采 购

第十三条 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验用动物使用计划进行采购,确保实验教学的需要。

第十四条 一般物品、饲料及实验材料、实验用动物的采购,由教务处实验动物中心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四章 饲 育

第十五条 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饲料组方,满足实验用动物营养需要,确保实验用动物健康。

第十七条 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验动物使用计划,计划繁殖,满足需要。

第十八条 按照有关要求,科学育种,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实验动物品种引进、培育、开发。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环保、劳保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实验动物质量控制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用动物质量。

第二十条 动物疾病模型代养由复制单位申请,教务处批准,实验动物中心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动物疾病模型所用的动物为非标准化实验动物,来源必须清楚,制定饲养和检测标准。复制动物疾病模型的材料必须为无生物活性物质,否则实验动物中心不予代养。

第二十二条 实验动物中心及复制动物疾病模型单位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保证饲育人员、实验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五章 供应、回收、处置

第二十三条 各实验用动物使用单位须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务必于本学期结束后提交下学期实验用动物使用计划。计划应根据教务处实验动物中心发布的公告模板要求书写见附件1做科研有特殊要求或需用量大者,须提前一年提出详细计划,并先经财务处向教务处划转预算价格70%的经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实验动物中心负责供应工作用量较小者,需提前三个月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2。计划一旦提交,不得随意更改,否则负责因更改计划而引起的费用消耗。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各单位实验用动物使用计划,保质保量供应,确保教学、科研需要。实验用动物饲养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发放、出售实验用动物和外借实验用动物饲育用具。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需取材的单位,实验动物中心应协助宰杀,按教学、科研要求取材。实验结束后,由实验人员按领取数包括处死的残体交付实验动物中心,由实验动物中心人员,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第二十六条 实验动物中心处置回收的实验动物应有二人在场。处置人员对处置数要进行查验、记录。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置死亡、回收的实验动物,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防 疫

第二十七条 实验动物中心对所饲育的实验动物定期进行检疫、防疫,对发病个体及时治疗,并采取应急保护措施。改善实验动物福利待遇,强化实验动物及饲育人员健康保障。

第二十八条 外购实验动物含实验用动物,经检疫必要时进行防疫注射、隔离饲养,确认合格后方能合群饲养。

第二十九条 有重大疫情及时按程序报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原《新乡医学院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规定》(院管20056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实验动物使用计划表

   2.科研实验用动物申报程序

 

 

 

 

 

 

 

 

 

 

附件1

 

 

 

 

 

 

 

 

 

 

 

 

 

 

 

 

 

 

 

 

 

 

附件2

科研实验用动物申报程序

 

申请:请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提前3个月写申请确定实验动物种类、数量、规格、具体使用时间及垫料、饲料的使用数量,并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将使用计划报送实验动物中心。

校内账户:由动物中心开单据,由相关经费负责人签字,拿双方账本到财务处转账。

 

转账:实验动物中心根据具体用量开单据

 

附院账户:有动物中心开单据,由财务开收据,再经经费负责人签字,拿双方账本到财务处转账。

 

申报人按申请计划领取实验用动物及有关材料

 

 

新乡医学院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质量控制

一、环境控制

(一)实验动物中心的外环境控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二)与生产无关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饲育区。

(三)工作人员家中不得饲养任何观赏动物。

(四)做好野鼠、昆虫防范工作。饲育区内发现野鼠、昆虫应及时杀灭,并认真用消毒液处理污染区。

(五)禁止家养动物进入饲育区。

(六)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患有人畜共患病者不准进入饲育区。

(七)在饲育区工作时,应先搬运清洁物品,再搬运污染物品,然后用消毒液处理走廊地面、运输车辆等。所有物品的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品的流向进行。

(八)饲育室温度应控制在1829之间(最适温度1822)。

(九)饲育室应定时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清新。

(十)饲育室湿度应控制在40%70%(最适湿度45%55%)。

(十一)照明以自然取光为主。

(十二)实验动物饲育室内保持安静,噪音应低于60分贝。

二、微生物控制

(一)微生物控制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并定期随机抽样进行微生物检测。

(二)发现携带异常病原体动物立即淘汰,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外来动物经检疫、隔离观察,确认合格后,方能进入饲育区。

(四)定期对实验动物外环境、内环境、饲养用具进行消毒。

(五)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清洁卫生。

三、遗传控制

(一)封闭群动物按照生物遗传规律,并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控制。

(二)同窝同胎次只选一个性别留种。

(三)选择尽可能多的双亲数量,进行子代留种,防止出现近亲交配。

(四)留种个体健康,性状与整个种群保持一致。

(五)近交系选择健康、性状稳定的亲代的同窝子代留种,采用兄妹或亲子交配。

四、营养控制

(一)实验动物饲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

(二)实验动物必须饲喂质量合格的全价饲料。霉烂、变质、虫蛀、污染的饲料,不得用于饲喂实验动物。 二级以上实验动物饲料用纸袋或无毒塑料桶盛装,经高压蒸汽灭菌后再烘干,或用钴60照射,经抽样微生物学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一级实验动物的饮水,应当符合城市生活饮水的卫生标准。二、三、四级实验动物的饮水,应当符合城市生活饮水的卫生标准并经灭菌处理。

(四)除特殊实验要求外,不得在实验动物饲料中,添加可能影响实验效果的药品和其他物料。

第二章  饲养操作规程

一、小鼠饲养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然后用清水冲净,穿戴好工作衣、鞋、帽,戴口罩、手套。

(二)每天上、下班必须认真查看室内温度、湿度、小鼠饮食、粪便及活动情况等,并检查饲育室水电、门窗、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三)每周换垫料2次。换完垫料及时把旧垫料移出饲育室,并洒水、打扫地面,用消毒液拖地。

(四)每周3次添加饮水、饲料,保证实验动物自由饮食(每只成鼠每日约需饲料810)。

(五)根据实验动物特点及使用计划进行计划繁殖(小鼠妊娠期3周,哺乳期3周,生后1.52月可供实验用)。哺乳21天的仔鼠及时离乳移入群养盒,一周后将雌、雄分开。

(六)种鼠选择标准为:选种应在小鼠离乳时进行初选。双亲应符合该品系的遗传学特征,无变异,体质健康无疾病, 活力强,胎次间隔短,仔鼠成活率高,胎产仔数10只以上。初选时按健康标准一般选留24胎仔鼠,适当延长哺乳期到23天,雌雄分开,单窝或单一笼架只留一个性别饲养,做好记录。在育成过程中出现异常立即淘汰,同时适当进行营养控制,以防过度肥胖,影响配种。配种前按健康标准和生殖器情况进行定选。应选体质强壮,活泼,被毛紧披而有光泽、尾巴肥嫩粉红血管明显、眼鼻无异物、无外伤肿胀溃烂、外生殖器发育良好、生长发育正常的小鼠作为种鼠。至60日龄即可配种,必须避免近亲交配,采用雌雄长期同居法。年龄超过1年淘汰。

(七)根据使用要求,严格选择规格、品种、性别、数量、指标相符的小鼠供应。发出的小鼠禁止返回。

(八)外购小鼠隔离半月,经检验、检疫确认合格者,方可合群饲养。

(九)死亡小鼠经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深埋或焚烧.

(十)每天认真准确详细作好小鼠饲育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十一)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鼠饲育室,参观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入内,并遵守各项制度。

二、大鼠饲养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然后用清水冲净,穿戴好工作衣、鞋、帽,戴口罩、手套。

(二)每天上、下班必须认真查看室内温度、湿度、大鼠饮食、粪便及活动情况等,并检查饲育室水电、门窗、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三)每周换垫料2次。换完垫料及时把旧垫料移出饲育室,并洒水打扫地面,用消毒液拖地。

(四)每周3次添加饮水、饲料,保证实验动物自由饮食(每只成鼠每日约需饲料30)。

(五)根据实验动物特点及使用计划进行计划繁殖(大鼠妊娠期3周左右,哺乳期3周左右,生后3个月可供实验用)。哺乳2128天的仔鼠及时离乳移入群养盒,一周后将雌、雄分开。

(六)种鼠选择标准为:选种应在大鼠离乳时进行初选。双亲应符合该品系的遗传学特征,无变异,体质健康无疾病, 活力强,胎次间隔短,仔鼠成活率高,胎产仔数10只以上。初选时按健康标准一般选留24胎仔鼠,适当延长哺乳期到28天,雌雄分开,单窝或单一笼架只留一个性别饲养,做好记录。在育成过程中出现异常立即淘汰,同时适当进行营养控制,以防过度肥胖,影响配种。配种前按健康标准和生殖器情况进行定选。应选体质强壮,活泼,被毛紧披而有光泽、尾肥嫩粉红血管明显、眼鼻无异物、无外伤肿胀溃烂、外生殖器发育良好、生长发育正常的大鼠作为种鼠。至100日龄即可配种,必须避免近亲交配,采用11雄或1雄多雌长期同居法。年龄超过一年淘汰。

(七)根据使用要求,严格选择规格、品种、性别、数量、指标相符的大鼠供应。发出的大鼠禁止返回。

(八)外购大鼠隔离半月,经检验、检疫确认合格者,方可合群饲养。

(九)死亡大鼠经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深埋或焚烧。

(十)每天认真准确详细作好大鼠饲育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十一)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大鼠饲育室,参观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入内,并遵守各项制度。

三、豚鼠饲养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然后用清水冲净,穿戴好工作衣、鞋、帽,戴口罩、手套。

(二)每天上、下班必须认真查看室内温度、湿度、豚鼠饮食、粪便及活动情况等,并检查饲育室水电、门窗、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三)每周换垫料2次。换完垫料及时把旧垫料移出饲育室,并洒水打扫地面,避免飞尘飞扬,用消毒液拖地。

(四)每天2次添加饮水、饲料,保证实验动物自由饮食(每只成鼠每日约需饲料50,以第二天正好吃完为最佳量。成年豚鼠每只每日约需维生素C 10毫克,繁殖用豚鼠需维生素C 30毫克,饮水)。

(五)根据实验动物特点及使用计划进行计划繁殖(豚鼠妊娠期8周左右,哺乳期4周左右,生后24个月可供实验用)。哺乳28天的仔鼠及时离乳把种鼠放入配种笼内。

(六)种鼠选择标准为:选种应在豚鼠离乳时进行初选。双亲应符合该品系的遗传学特征,无变异,体质健康无疾病, 活力强,胎次间隔短,仔鼠成活率高,胎产仔数4只以上。初选时按健康标准一般选留24胎仔鼠,适当延长哺乳期到35天,雌雄分开,单窝只留一个性别饲养,做好记录。在育成过程中出现异常立即淘汰,同时适当进行营养控制,以防过度肥胖,影响配种。配种前按健康标准和生殖器情况进行定选。应选体质强壮,活泼,被毛紧披而有光泽、眼鼻无异物、无外伤肿胀溃烂、外生殖器发育良好、生长发育正常的豚鼠作为种鼠。至150日龄即可配种,必须避免近亲交配,采用1雄多雌长期同居法。年龄超过18个月淘汰。

(七)根据使用要求,严格选择规格、品种、性别、数量、指标相符的豚鼠供应。免疫实验致敏后的豚鼠,应严格记录时间分池饲养,不得弄混。待发敏时按时间顺序发放。

(八)外购豚鼠隔离半月,经检验、检疫确认合格者,方可合群饲养。

(九)死亡豚鼠经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深埋或焚烧。

(十)每天认真准确详细作好豚鼠饲育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十一)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豚鼠饲育室,参观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入内,并遵守各项制度。

四、兔、羊、狗等大动物饲养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然后用清水冲净,穿戴好工作衣、鞋、帽,戴口罩、手套。

(二)每天上、下班必须认真了解兔、羊、狗饮食、粪便及活动情况,并检查饲育室水电、窝门、圈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三)经常冲洗兔窝、羊、狗圈,保持清洁无积粪。

(四)饲料食盆与水盆一般每天洗刷一次,每两周0.1%的高锰酸钾溶液浸泡一次、每月高压消毒一次。及时添加兔、羊、狗饮水及饲料,供自由饮用。每日每只约需饲料兔子0.15千克、羊1.502.00千克、狗1.001.50千克

(五)根据要求,严格选择品种、规格、性别、数量、指标相符的兔、羊、狗供应。外购的兔、羊、狗隔离饲养。死亡的兔、羊、狗经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深埋或焚烧。

(六)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兔、羊、狗饲养区。

第三章  动物异常死亡、患病时的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一、实验用动物管理人员每天巡视动物状况和清点动物数量。

二、实验用动物管理人员若发现动物异常死亡,应迅速将死亡动物从动物笼具内取出,并及时查出死亡原因。

三、在动物笼具的标签上作好标记,将死亡动物用专用包装袋包好并做好标记和死亡原因,送入冷藏柜冷藏。

四、实验用动物管理人员在日报中作详细记录。

五、实验用动物管理人员若发现动物患病,应迅速将动物从笼具中取出,移入动物治疗室或动物检疫室,在动物笼具标签上作标记,通知兽医人员。

六、兽医对动物进行检疫和治疗。

七、若发现动物患传染性疾病和人畜共患疾病,应立即按程序上报。

八、患病动物处理后,所使用过的相关物品立即高压灭菌消毒后处理,动物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九、实验用动物管理人员及兽医作好详细记录。

第四章  消毒剂的配制与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一、75%乙醇溶液

(一)本品系95%乙醇与蒸馏水(冷)按下列比例配制而成。

95%乙醇             3.95

蒸馏水(冷)         加至5.0

(二)在不锈钢容器内,将分别量取的上述溶液充分混匀。

(三)根据需要,可分装于塑料瓶或玻璃瓶中,但瓶和瓶塞须经清洗并灭菌。储存在物品暂存间,避开日光直射和热源。

(四)配制溶液保质期七天。

(五)使用方法与用途

1.湿擦,用于清洁笼架具、工作车消毒。

2.喷雾,用于空气消毒。

二、0.10.2%消毒精(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

(一)本品系消毒精粉剂与水按下列比例配制而成。

消毒精(含有效氯20≥%)   5.0          10.0

水(冷)                   5.0          5.0

溶液浓度                    0.1           0.2

(二)在塑料或玻璃容器内,将分别量取得消毒精粉剂与水充分混匀,即成。

(三)水溶液稳定性差,故现配现用。(0.1%溶液湿擦,0.2%溶液喷雾。)

(四)使用方法与用途

1.湿擦,用于洁净室物品、门窗消毒。

2.湿拖,用于地面消毒。

3.喷雾,用于空气消毒。

三、0.1%新洁尔灭溶液

(一)本品系5%新洁尔灭与水按下列比例配制而成。

5%新洁尔灭          100毫升

水(冷)             4.9

(二)在塑料或玻璃容器内,将分别量取得上述溶液混匀。

(三)可根据需要分装于塑料瓶或玻璃瓶中,但瓶和瓶塞须清洗并灭菌。密闭保存,水溶液可保存使用2周。

(四)使用方法与用途

1.湿擦,用于洁净室物品和设备的消毒。

2.湿拖,用于地面消毒。

3.喷雾,用于空气消毒。

四、3%碘伏溶液

(一)本品系碘伏与水按下列比例配制而成。

碘伏(含有效碘0.5%)           100毫升

                               3.25

(二)在塑料或玻璃容器内,将分别量取的上述溶液充分混匀,即成(溶液浅棕色)。

(三)可根据需要分装于塑料瓶或玻璃瓶中,但瓶和瓶塞须清洗并灭菌。储存在物品暂存间,避开日光直射和热源。

(四)使用方法与用途

1.湿擦,用于动物笼架、工作车消毒。

五、甲醛(福尔马林)熏蒸

(一)氧化法药物比例

福尔马林:高锰酸钾:水=334ml

常用剂量为每立方米空间用3040毫升。在耐热容器中先放入高锰酸钾,再徐徐倒入掺水的福尔马林溶液,即可。

六、0.1%高锰酸钾溶液

(一)本品为颗粒粉剂与水按下列比例配制而成。

高锰酸钾                  1

                       1.0

(二)在塑料或玻璃容器内,将分别量取高锰酸钾粉剂与水充分混匀,即成。

(三)水溶液稳定性差,故本品宜现配现用不能久置。 

(四)使用方法与用途

1.浸泡,用于动物食盆、饮水盆消毒。

2.湿擦,用于实验室房间消毒。

第五章  实验大、小鼠盒的清洗和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一、实验用动物室饲养用大、小鼠饲养盒必须每周更换2次。

二、取出后将废弃垫料倒入垃圾袋内,更换下的饲育盒由饲养室推至洗刷间。

三、在洗刷间内进行浸泡、冲洗、消毒、晾干等相关处理。

四、将晾干后的饲育盒按要求的量装好垫料。放入双扉高压灭菌柜内,经121 OC30分钟的高压灭菌消毒。

五、将消毒过的饲育盒取出放于清洁物品暂存室内待用。

六、双扉高压灭菌消毒柜的使用按照《双扉高压灭菌消毒柜使用SOP》执行。

第六章  实验用大、小鼠饮水瓶的清洗和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一、实验用动物饲养室室用大、小鼠所使用的饮水瓶为500ml200ml的耐高温、无毒的塑料饮水瓶。

二、洗刷时首先将瓶塞取下,饮水瓶里的剩水倒掉,用饮水瓶专用毛刷将饮水瓶及瓶塞彻底洗刷干净,放入饮水瓶和瓶塞的专用盒内。

三、0.2%的消毒精(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对饮水瓶及瓶塞进行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四、将干净的饮水瓶灌满水和瓶塞一起放入双扉高压灭菌柜内,经121 OC30分钟的高压灭菌消毒。

五、内将消毒过的饮水瓶及瓶塞取出放于清洁物品暂存室内待用。

六、双扉高压灭菌消毒柜的使用按照《双扉高压灭菌消毒柜使用SOP》执行。

第七章  实验大、小鼠笼架的清洗和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一、实验用大、小鼠的笼架必须每周擦拭消毒2次。

二、在每次更换大、小鼠饲育盒的同时将配好的0.1%新洁尔灭溶液或3%碘伏溶液盛于专用盒内,放在工作车上。

三、用抹布蘸药液稍拧后,对鼠架进行湿擦。必须将鼠架每层的上下面和两边的支架及脚轮彻底擦拭干净。

四、消毒所使用的溶液每次须更换使用。

第八章  饲料加工机械操作规程

一、饲料加工机械是满足饲养实验动物的保证之一,饲料加工人员不得随意让不熟悉饲料加工机械性能的人员操作,更不能让外人操作使用。

二、饲料加工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三、所有加工机械要定期养护,并检查机器状况。

四、各机器使用前须首先检查有无漏电,是否可以灵活转动,确认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五、待机器空转12分钟无异常后,再逐渐添加原料,但必须注意添加量,禁止超负荷运转。

六、如机器发生异常响声或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停机,由专人进行修理。

七、饲料加工完后,应让机器空转12分钟后停机,并清理机器内存留的残余饲料,擦净机器外壳,以备下次再用。

八、定期对饲料加工间门、窗、墙等打扫干净,保持清洁卫生。

第九章 附 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原《新乡医学院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规章制度》(院管〔20056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新乡医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1231印发 

 

上一条:校教〔2014〕27号-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制度的通知-2015.01 下一条: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包括实验动物)计划外采购或计划内调换审批表

关闭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601号
邮政编码:453003
电话:03733029116
  

版权所有  新乡医学院基础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