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及资源共享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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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14〕22号-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实施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的通知-2015.01

发布时间:2015-04-08 编辑: 点击:[]

 

新乡医学院文件

 

 

 

 

 

 

校教〔201422

                                                                                    

 

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新乡医学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校发〔201419号)相关要求,现将《新乡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乡医学院教学违纪处理规定》、《新乡医学院双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新乡医学院学业导师制工作规定》、《新乡医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新乡医学院基层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规定》、《新乡医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新乡医学院基层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新乡医学院调、停课规定》、《新乡医学院多媒体教学及其设施建设、使用与维护实施办法》、《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实施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的各项教学改革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规划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合理规划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整合学校的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各院(系、部)要在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地开展建设工作。

(一)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安排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主讲精品资源共享课。鼓励博士、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要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资源共享课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教学内容要先进,结合实际教学需要,服务课程的教与学,课程资源的系统要完整,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同时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进教学管理。基本资源如教学大纲、教案、重点难点指导、参考资料目录、教学录像等网上免费开放。同时可以增加支持教学和学习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如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系统等,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四)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在经过批准的情况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见习、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精品资源共享课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六)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采取切实措施,加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力度,教授要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任务。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建设。学校将对国家级、省级及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参与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身学校的教学工作。学校要通过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建立健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评价体系和学生评教制度,促使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精品资源共享课原则上应是本科各个专业的主要基础课、专业(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申报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必须是省级精品课程,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已为省级或校级优秀课程。课程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有关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同时,为评价主讲教师个人的授课效果,还需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二)申报步骤。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由各院(系、部)统一向教务处提出,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申请院(系、部)名称、课程名称、授课对象、主讲教师姓名等。另由申报课程所在院(系、部)组织课程主讲教师通过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网站直接提交课程的申请表格、说明材料以及课程上网的网址(包括进入密码)等。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机构。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活动自2012年开始,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以当年下发文件要求为准。申报受理机构为学校教务处。

三、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评审方式

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工作。评审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即:资格审查、网上教学资源评审、教学效果评价[院(系、部)举证,审看录像,网上学生评价]和公示材料(包括申请表格,说明材料,上网资源,各院(系、部)举证,教学录像,网上学生评价意见等)30天。情况特殊的可委托专家到院 (系、部)现场复审。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授予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向社会公布,并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

四、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运行管理

(一)课程上网。由有关院(系、部)和主讲教师保证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在网上的运行、维护和升级。确因技术原因需要中断的,必须在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站中注明原因。所在院(系、部)和课程人员应及时排除问题,尽快恢复上网课程的正常运行。

(二)年度检查。精品资源共享课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在网上进行,并到教研室实地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停拨维护升级费,但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荣誉称号,但不补发维护升级费。被取消称号的课程不能重新申报。

五、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知识产权管理

精品资源共享课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的院 (系、部)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校所有师生员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学校免费开放,各院 (系、部)和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六、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经费支持

学校对新乡医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提供经费支持。支持经费包括建设费和维护升级费。学校将根据每门课程的建设力度、上网内容的多少和维护、升级情况适度调整额度。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新乡医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12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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