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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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肃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

2020年08月04日 09:3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就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招生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的公信力。招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担负起招生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为党选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标准,自觉执行招生录取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我校良好社会声誉。

二、严明纪律要求

1.招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院坚持按政策招生,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十严禁”“十公开”等纪律要求,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计划、程序、范围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处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办法和要求招生,不得违规操作。

2.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不准直接或间接接受考生及家长赠送的现金、礼品及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考生家长的宴请等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泄露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准从事任何影响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索要或接受家长或考生的“活动费”“关系费”等,坚决防止和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良好风气。

3.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问题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坚持“下沉一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指挥、指导,对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定。

4.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坚决防范、严肃查处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坚决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招生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纪法条规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招生违规严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0373—3029443

举报邮箱:xyjw@xxmu.edu.cn

校纪委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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