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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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关注学校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2020年09月02日 09:17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校园廉政教育,提升廉政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经注册备案,学校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已于91日正式启用。为进一步发挥好微信公众号的作用,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公众号名称

清风新医

二、关注范围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科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要求都要关注“清风新医”微信公众号;同时,也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关注微信公众号。

三、关注方式

1.登陆微信—通讯录—点击右上角+—查找公众号—输入“清风新医”—搜索并添加关注。

2.登陆微信—发现—扫一扫—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关注微信公众号,于97日前将相关情况(附件2)报送校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电话:3831442,邮箱:052134@xxmu.edu.cn)。校纪委将随机抽查各单位关注微信公众号情况。

    附件:1.学校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简介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关注“清风新医”微信公众号情况统计表

 

 

 

学校纪委监委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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