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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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肃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

2021年07月08日 17:3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招生秩序,现就进一步严肃招生录取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招生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的公信力。招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强化“为党选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标准,自觉执行招生录取纪律,严格开展新生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我校良好社会声誉和考生切身利益。

二、严明招生工作纪律要求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高校招生“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切实做到六个不准: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不准借招生录取之机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准接受考生家长的宴请等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泄露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准从事任何影响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活动,坚决防止和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三、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委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对招生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纪法条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招生违规严重的,将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0373—3831163

举报邮箱:xyjw@xxmu.edu.cn

校纪委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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