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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

新乡医学院党风廉政教育选编(二)聚焦公款旅游问题

2020年09月02日 11:34  点击:[]

【廉政格言】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不值一文。谁言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清·张伯行

【以案明纪】

编者按:中央八项规定出台7年多年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绝不容许有“七年之痒”。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查处和通报,释放了越往后越严的信号,营造了越来越严的氛围,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

一、典型案例

1.江汉大学医学院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8月14日至15日,江汉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基础医学部主任邱文洪等4人赴长春参加教学改革研讨会。会后,邱文洪同意参加会议的3名教师赴长白山旅游,并同意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3200元。邱文洪作为带队领导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邱文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2015年7月23日至28日,该院组织38名思政教师赴青海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私自变更行程、增加景点,借机公款旅游,同时存在违规携带家属以及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法政学院党委书记朱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长王吉林受到诫勉。

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伟军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25日,黄伟军借到湖南长沙参加会议之机,携带妻子女儿随行,到凤凰古镇、张家界等旅游景点游玩,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6442.5元。2017年2月,黄伟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项。

4.滑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陈浩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6月,陈浩利用因公出差之机,乘公车绕道至洪洞县大槐树祭祖文化园参观,费用在单位报销。2019年12月,陈浩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所得予以收缴。

二、分析解读

公款旅游,被群众称为“景区里的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明确禁止公款旅游,严厉惩治相关问题,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频频触碰“高压线”。近五年来河南省查处公款旅游问题数量分别为101起、167起、82起、134起、103起,反映出该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弹回潮隐患依然存在。

随着一大批公款旅游的单位、个人被严肃处理和通报曝光,公款旅游也开始改头换面,各种“变异”“变通”“变装”层出不穷,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从出行事由上看,有的借外出考察、培训调研之机,变道旅游,或打着考察、培训、调研的旗号外出旅游;有的在组织“企退人员”“老干部”活动中,冒充活动成员身份或以服务人员名义蹭游”;有的以“主题党日”“革命教育”为幌子,舍近求远到景区搞有名无实的“红色旅游”有的甚至违规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从实施形式上看,有的将个人旅游费用以公务支出为名报销;有的单位组织公款集体出游,甚至“携家带口”;有的安排上级单位人员出游用公款买单。从资金来源上看,有的在考察、培训、调研费用中列支;有的虚列支出冲抵;有的从私设的“小金库”中出资有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

三、以案释纪

主要问题类型

1.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

2.借公务差旅之机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3.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

4.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5.公款出国(境)旅游;

6.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7.其他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四、以案为鉴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党员干部可以乐山好水,但绝不能踩着纪律规矩的红线出发。

公款旅游无论如何挖空心思、花样百出,都难掩其以权谋私、腐败浪费的本质。剖析近年来查处的公款旅游典型案例发现,个别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关键少数”管理不严;

一些党员干部心无敬畏戒惧、纪律意识淡薄仍然存在特权思想、享乐主义、侥幸心理,以为给公款旅游穿上“马甲”就可以瞒天过海;

有的单位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公款攴出监管不严,给公款旅游报销费用提供了可乘之机。

要清醒认识到,公款旅游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格格不入,如仍不收敛不收手,不惜以身试纪,必将受到纪律的严惩。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扛稳抓牢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教育引导,讲清公款旅游及其隐形变异问题的严重危害,树立廉洁奉公、公私分明的鲜明导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堵塞诱发公款旅游问题的管理漏洞。

●广大党员干部要醒自律,自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祛除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花自己的钱旅游,游得安心玩得坦荡,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旅游,无论采用什么“障眼法”,也难免心中忐忑,旅游变“旅忧”,待到东窗事发,难逃纪律严惩,实在得不偿失。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款旅游及其隐形变异新动向,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发现起,严查一起,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巩固拓展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坚决不允许公款旅游老问题复燃、新问题前发、小问题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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