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社保

关于在职职工扣缴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20-07-08 来源: 点击数:

全校教职工:

按照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总体安排,我校在职职工已正式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自7月份起将按照规定比例进行医疗保险扣缴。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职工个人需缴费部分每月从工资扣除,扣缴费用为核定基数的2%。

二、职工个人医保卡入账费用为核定基数的5%(享受公务员待遇)。

三、医保卡将分批发放至个人,参保时间从7月份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