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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4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德才兼备、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具有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四)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年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取得过1次以上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1项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五)在科学研究方面,2017年1月以来取得以下业绩:

1.发表本专业论文被SCI、SSCI、CSSCI收录1篇以上,论文均限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第1位)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六)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一)资助名额

今年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名额共10个,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择优申报。

(二)资助方式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一线专任教师,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申请。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严格对照选拔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报人事处。

(三)部门审核

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在岗情况、年龄、学位、职称、教学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者,进行评审。

(四)专家评审

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推荐10名候选人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一式10份和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身份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注:申报材料中的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4.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资格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等以支撑材料形式整理装订,并附目录。

5.每位申请人材料单独装袋,并将《立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同时需上报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申请人姓名命名。(附件1提供WORD文件,支撑材料提供PDF文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6.各单位集体报送。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报送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于7月17日17: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翠云

联系电话:3029007

电子信箱:shizike@163.com

人事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