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管理

关于核算2020年教学单位业绩奖励性绩效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1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顺利做好2020年各教学单位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绩效分配办法

1.各学院应成立由所在单位书记、院长、监督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绩效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应制定本单位《2020年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并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

3.各学院应将学校核拨的业绩奖励性绩效总额、分配结果以及结余额进行公示,增加分配的透明度。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提交材料 2020年12月28日前

各学院认真统计本单位各项工作量,向人事处报送《工作量统计表》(详见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发送电子版。

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 2020年12月29-31日

团委审核《其他工作量统计表(团委)》;

教务处审核《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材工作量统计表》;

科技处审核《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平台建设统计表》;

人事处审核《管理工作量统计表》;

学生处审核《其他工作量统计表(学生处)》;

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审核《教改项目立项(结项、获奖)统计表》;

图书馆审核《论文工作量统计表》。

3.相关职能部门核算教学、科研、研究生和管理工作量 2021年1月4日

教务处核算本科教学工作量、科技处核算科研工作量、人事处核算管理工作量、研究生处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4.人事处核算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金额 2021年1月5-7日

人事处核算各学院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金额。

5.分配办法有变动的学院,向人事处提交本单位《2020年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及领导小组名单 2021年1月7日

6.各学院分配业绩奖励性绩效 2021年1月8-14日

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分配办法进行绩效分配。

7.提交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明细 2021年1月15日

各学院将本单位公示无异议的个人分配明细直接提交财务处发放,并报人事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1. 各学院认真填写《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科研工作量统计表》、《教改项目立项(结项、获奖)统计表》、《其他工作量统计表(学生处)》、《其他工作量统计表(团委)》(详见附表),同时报送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于12月28日前报至人事处劳资科21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131048@xxmu.edu.cn

2. 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各学院提交的业绩材料,将审核结果于12月31日前提交人事处,人事处送至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核算各学院贡献率。

3. 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将《学院贡献率统计表》(见附表)于1月4日前报人事处。

四、有关要求

1.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学院业绩材料后,对有异议的内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其所在单位,核准后由学院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

3.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工作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确保业绩奖励性绩效及时发放到位。


人事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