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1695日上午,新乡市文明办将对我校开展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根据新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考评和年度复查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有关要求,检查组对部分指标进行实地考察,请学校各单位根据具体指标和工作实际做好迎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园环境卫生

1.校园卫生。后勤管理处安排物业对全校公共场所卫生进行彻底打扫,特别是学校道德讲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体育馆周边卫生及环境,进行认真清理。对校园建筑、宣传栏、灯箱、灯杆、电线杆、桥栏杆等上的张贴物进行彻底清理。对树木、电线杆上悬挂条幅后遗留的铁丝进行清理。对卫生间、垃圾箱等卫生死角清理到位。学生处组织学生开展“校园美容师”行动,协助清理小广告,同时对南北校区每个宣传栏表面卫生进行打扫。(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

2.绿化环境。对校园树木、草坪进行美化修理;对草坪上的各种垃圾进行清理,对维修垃圾予以清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3.违章建设。对校园内私搭乱建,私垦菜地、菜园进行集中清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4.建筑工地。基建处联系相关建设单位,对我校目前在建建筑工地进行围挡,对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责任单位:基建处)

5.文体活动场所卫生。教工之家由工会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由团委负责,体育馆由体育教学部和后勤管理处共同负责。(责任单位:工会、团委、体育教学部、后勤管理处)

6.各部门、院系对各自的办公室卫生进行大扫除,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7.各院系要通知到每个学生宿舍,95日全天要保持宿舍整齐、整洁、美观,后勤管理处做好督查工作。(责任单位:各院系、后勤管理处)

二、校园秩序

1.门卫执勤。门卫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文明上岗执勤。(责任单位:保卫处)

2.车辆摆放。安排工作人员,指挥师生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按要求整齐摆放。(责任单位:保卫处)

3.文明交通。在校门及合适位置摆放交通指示牌,如“人行道”“机动车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等指示牌。(责任单位:保卫处)

4.校园美化。95日,禁止在操场栏杆、看台等任何非晾晒区域晾晒衣物被褥,请学生处、各院系对学生严格要求,安排专人督查,及时回收违规晾晒衣被。(责任单位:学生处、各院系)

5.96日前禁止在校园公共场所悬挂、摆放广告条幅、展板,请各院系及学生社团及时收回各自条幅、展板。保卫处校园巡逻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各类条幅展板,并制止张贴、悬挂、违规晾晒等行为。(责任单位:保卫处、团委)

5.文明就餐。文明餐桌是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的重点考察项目。后勤管理处要对所有餐厅及餐厅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文明餐桌”标语标牌张贴等工作进行提前自查。学生处组织“五查组”开展文明督查,及时纠正不文明现象。(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各院系)

 三、有关要求

1.省级文明单位复查,事关学校形象和荣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希望各单位和每一位师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自觉营造和维护美好校园。

2.如果由于部门工作不到位,或师生个人不良行为,影响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将按规定追究责任,并扣减精神文明奖。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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