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2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15925日上午,新乡市文明办将对我校开展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根据新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三合一”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新文明办〔20152)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市级文明单位评选及在届省、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的通知》(新文明办〔201531号)文件要求,检查组对部分指标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请学校各单位根据具体指标和工作实际做好迎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园环境卫生

1.校园卫生。各部门、院系对各自的办公室卫生进行大扫除,后勤管理处安排物业对全校公共场所卫生进行彻底打扫,特别是学校道德讲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周边卫生及环境,进行认真清理。对校园建筑、宣传栏、灯箱、灯杆、电线杆、桥栏杆等上的张贴物进行彻底清理。对树木、电线杆上悬挂条幅后遗留的铁丝进行清理。对卫生间、垃圾箱等卫生死角清理到位。(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2.绿化环境。对校园树木、草坪进行美化修理;对草坪上的各种垃圾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3.违章建设。对校园内私搭乱建,私垦菜地、菜园进行集中清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4.建筑工地。基建处联系相关建设单位,对我校目前待建建筑工地进行围挡。(责任单位:基建处)

二、校园秩序

1.门卫执勤。门卫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文明上岗执勤。(责任单位:保卫处)

2.车辆摆放。安排工作人员,指挥师生将各类车辆按要求整齐摆放。(责任单位:保卫处)

3.文明交通。在校门及合适位置摆放交通指示牌,如“人行道”、“机动车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等指示牌。(责任单位:保卫处)

4.条幅展板。本周三之前,禁止在校园公共场所悬挂、摆放任何条幅、展板,922日、23日请各院系及学生社团及时收回各自条幅、展板。保卫处校园巡逻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各类条幅展板,并制止张贴、悬挂行为。(责任单位:保卫处)

5.文明餐桌。文明餐桌是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的重点考察项目。后勤管理处要对所有餐厅环境卫生清理、“文明餐桌”标语标牌张贴等工作进行提前自查。(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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