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新乡市做好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近期,新乡市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检查,为配合新乡市做好此项工作,按照新乡市文明办要求,我校将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1.获得20132014年度学校文明院系,基础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学系,1020日前,将南校区文化广场所属院系的宣传栏内容更换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图片可以从新乡公益广告QQ群(群号471110565,验证时注明“新乡医学院”)下载。

2.1022日至24日,后勤管理处要安排物业对全校公共场所卫生进行彻底打扫,对校园建筑、宣传栏、灯箱、灯杆、电线杆、桥栏杆等上的张贴物进行彻底清理。对树木、电线杆上悬挂条幅后遗留的铁丝进行清理。对卫生间、垃圾箱等卫生死角清理到位,保证校园门前和校内的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3. 1022日至24日,各院系及学生社团及时收回各自条幅、展板,禁止在校园公共场所悬挂、摆放任何条幅、展板。保卫处要安排工作人员,指挥师生将各类车辆按要求整齐摆放,清理校内临时摊点,保证校内无摆摊设点现象。(责任单位:保卫处)

4.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体育部配合党委宣传部在教学楼、体育场、宿舍楼等处,安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体育部)

1022日下午,将由校领导带队,对以上各项工作进行检查。1023日前后,新乡市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将对我校进行实地检查。请各责任单位务必落实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齐明超

联系电话:3029137

新乡医学院文明办

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