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17〕1号:关于表彰2015-2016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2-05 浏览次数:
关于表彰2015-2016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主题词:   文号: 校党字〔2017〕1号
拟稿单位: 党委宣传部 拟稿人: 张昌强
联系电话:   拟稿时间: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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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校党字〔2017〕1号 关于表彰2015-2016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