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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校友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15-05-18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校友会。

英文译名为:Xinxiang Medical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of Foreign Language Department

(简称:XMUAAFLD)。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增进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扩大母校影响;继承和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为祖国的繁荣、母校的建设与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校友自愿结成的群众性团体,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会址在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601号新乡医学院校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宣传母校的发展和取得的成就,鼓励校友为母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献计献策;

二、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校友之间的联系,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合作,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

三、开展联谊活动,增强校友与母校的情感;

四、收集和整理系史资料,编辑和印发《校友通讯》。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

第七条 凡在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学习、工作过的学生、教师、职工均为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的校友。

第八条 凡是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校友,经与系校友会或各地校友会、校友联谊会等组织联系、登记过,承认校友会章程,即为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校友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产生校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母校各项工作、校友会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4、优先取得校友会的有关资料;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义务

1、遵守校友会章程,贯彻校友会宗旨;

2、关心校友会工作,参加校友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关心母校发展,促进母校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和科技、经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

4、积极向《校友通讯》投送稿件。

第四章  理事会

第十条 理事会是校友会的执行机构,由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理事会的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理事及秘书长由理事会提名、推荐、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理事任期四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理事会两年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临时会议由会长决定召集;特殊情况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第十四条 理事会职责

一、推荐、选举会长、副会长、理事;

二、推荐确定名誉会长;

三、讨论和决定校友会有关工作及其它重大问题;

四、修订《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校友会章程》。

第五章 经费与用途

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学校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十六条 本会积极筹建、并在适当的时候建立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基金会,设立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要经过理事会审批,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第十七条 经费用途

一、日常办公、校友接待;

二、组织校友进行教学研究、学术交流、科技开发等各种活动;

三、编辑、印发《校友通迅》;

四、召开校友会理事会;

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设立资助项目。

第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会在遇到不可抗拒的困难等原因必须终止活动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校友会首届理事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与修改权属本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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