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08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依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新乡医学院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校领导批准,决定开展我校各级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核工作。希望各重点实验室以年度考核为契机,对2017年工作认真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动科研平台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十三五”期间,对获批建设1年以上的实验室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实验室绩效考核结果,建立优胜劣汰的评估机制,对实验室实行动态调整。

考核内容涉及实验室管理运行、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共享服务、经费使用、合作交流等方面,侧重考核实验室学术队伍组成、研究方向凝练、取得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仪器共享及经费开支情况,增加对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溢出效果的考核。

二、考核方式

各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采取所在学院自查,学校组织专家实地考察两种方式。

三、考核程序

(一)学院自查(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5日)

1.学院要成立考核小组,对所属的各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进行考核评定。

2.依据考核意见,各级重点实验室需要填写《新乡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年度考核评价简况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二)实地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学校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专家组开展实地考察,以PPT形式听取各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的年度工作汇报。

2.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除考核内容外,还应汇报下一步发展思路与规划)。

四、注意事项

(一)自查报告严格按照填写要求进行填写,既要全面真实反映本实验室年度工作,又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学科办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级重点实验室自查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制定量化标准。

(二)各级重点实验室材料于2018年1月15日17:00前报送。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新乡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年度考核评价简况表》及附证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xkbptk@xxmu.edu.cn)。

(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学校考核组根据量化标准进行实地考察后,进行量化打分,确定考核等级,并提出优秀实验室候选名单。考核结果将决定下学期各级实验室建设经费额度。

(四)科研平台是学科建设的基石,请各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高度重视,专家考核组实地考察时请实验室负责人务必亲自汇报,如特殊情况,可提前向学科办说明并备案,确定汇报人,否则负责人凡无故不参加汇报,将扣除总分的10%。

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名单.xlsx新乡医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绩效考核评价简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