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重点实验室基本情况核查及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8年05月17日 00:00  点击:[]

为促进我校各级重点实验室安全有序的开展工作,依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新乡医学院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新乡医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各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基本情况核查及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实验室基本情况核查:核实实验室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面积、布局、仪器设备),检查实验室经费使用效益、大型仪器共享及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2.  实验室安全检查: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以及其它安全隐患问题排查。

二、检查时间

1.  517-18日实验室自查

2.  521日实验室现场检查

三、其他要求

1.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实验室管理,提高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效率及安全有序科研工作环境,实验室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5月20日下午17点之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2.  现场考察阶段,原则上要求实验室负责人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报答疑,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拟定汇报人员报备学科建设办公室。

3.  检查重点实验室名单及时间详见附表。

联系电话:3831326      邮箱:3831326@xxmu.edu.cn


附件:我校重点实验室基本情况核查及安全检查名单和时间安排.docx



2018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