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春季学期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浏览次数:

新乡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

春季学期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的教学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疫防办〔2020〕5号)文件精神及《新乡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研究生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研究生处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安排,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工作组指导下,组织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教学工作。

第二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制定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方案,组织本单位承担的研究生课程开展教学。可根据需要成立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学院研究生教学中的有关事项。

第二章  总体目标

第三条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启动实施在线学生管理、网络教学、论文撰写、线上论文评审等活动,消减疫情对工作的影响,有效实现我校研究生培养、学位管理及招生等工作“延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原则上按照既定研究生课表和教学进度进行上课。

第四条 各培养单位2月10日前组织授课教师开展相关教学平台网络使用学习和应用培训,为全面实施网上教学活动奠定基础。2月15日前启动实施网上教学活动,校历第一周(2 月 17 日-21 日)按照既定课表和修订完善后的工作方案开展教学工作。

第五条 教学基本时间安排:第一阶段1-7周(2月17日-4月3日)网上教学;第二阶段8-9周(4月6日-4月17日)学生返校后隔离期教学;第三阶段自第10周开始至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结束。(实际执行时间以疫情变化和学校总体部署为准)

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以“尽量不延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时间”为原则制定,安排三月中旬开始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抽检及盲审,五月底论文答辩工作结束。

  第三章  研究生处职责 

 

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及学校计划开学后教学工作专项方案,做好教学计划调整工作,统筹整合校内外课程资源,实现延迟开学不停课,远程教学保质量,并组织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

七条 协调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支持培养单位和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坚持实时直播优先,优化已有合作平台课程,按需扩大合作平台范围、加大合作共建力度,为线上教学提供课程资源支撑。核定提交的线上教学计划,督导检查平台中教学资源、学生人数、在线学习等信息,确保教学安排正常进行。做好研究生培养计划调整、教学执行计划调整、课程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八条 在完成课程教学任务、达到既定教学效果后,按照学校有关政策真实核定学生成绩和教师工作量。

九条 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疫情下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预案。

                                   第四章  研究生培养单位职责

    十条 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制定探索利用网络视频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实行基于申请人电子版学位论文的方式进行网上“双盲”预案,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处。

1.教学工作方案应包含组织领导、开课原则和所有课程教学计划表、教学方式、教师和学生管理、教学检查督导、开学后教学衔接预案(预案包括 :小班课,选开阔的教室,每人保持距离,错峰上课以及规培防护等)。

2.研究生培养计划原则上不得修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开设的课程推迟开课,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培养计划的,须提出意见后报研究生处审核。

 3.实践类课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可暂缓(待研究生返校后再进行,已在规培单位轮转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

 4.遵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十一条 组织任课教师或教学团队制订课程在线教学方

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处备案。

1.在线课程教学方案应包括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线上教学和辅导方式、网络平台及教学资源使用、学生组织和管理、课程考核办法、线上教学与后期课堂教学衔接等内容。

2.专业课授课原则上以实时授课为主,选修人数较多的课程

可采用实时授课或网络视频+自主学习+线上答疑方式,选修人数少于 3 人的课程可采用实时授课、授课视频+自主学习+线上答疑或线上布置任务+在线课程资源学习+线上考核方式等。

     3.结合课程特点,制定课程考核方式和学生学习评价措施,在线学习表现、线上考核、课堂考核、期末考核权重分配合理。

第十二条 各培养单位好任管理工作,保证课程正常平稳运行,并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1.组织任课教师参加在线教学技能培训,提高教师的线上教学能力。协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在线教学机构做好线上教学工具使用帮助,确保线上教学顺利开展。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研究生处反映。

2.任课教师要以此次线上教学为契机,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做好建设线上课程、引进优质教学资源的长远规划。

3.开展网络视频科研组会及研讨会,分享授课的经验和教训,集体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在线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任课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要树立典型,及时上报学校。对在线教学中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上报并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第十三条 加强对线上教学情况及教学质量的检查和督导。组织做好线上教学情况统计,做好教学过程留痕和考核工作

1.加强课堂管理,做好考勤,明确学习纪律,做好教师考评和考核,及时解决任课教师上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研究生在线上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提供帮助。

2.加强教学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保障教学质量。

3.正式开学后,做好在线教学与课堂教学的衔接安排。组织任课教师通过测试、调查问卷等形式分析学情,认真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对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开学后的教学计划。对于没有达到要求教学效果的课程,要采用补课、加强 复习等形式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第五章 任课教师及导师职责

 

第十四条 专业课授课教师大部分为研究生导师,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加强管理,不组织研究生参加群体面对面的集中授课、辅导和培训考试。

1.要保证授课内容导向正确,不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内容,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2.严格按照教学要求制订课程在线教学方案,掌握在校教学技能,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做好线上教学安排,课后线上辅导及开学后教学衔接。

3.核对线上课堂的修课研究生名单。建立课程 QQ 或微信交流群,明确课程简介、学习要求和时间、考核方式等。及时发布课程上课信息,答疑时间。了解掌握研究生的基本状况和学习情况。对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选课研究生,通过发送学习课件、电话沟通等方式提供帮助,鼓励学生因地制宜开展自学,待开学返校后以适当形式补课,相关情况报培养单位备案。

4.研究生导师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研究生的联络、关怀和指导。导师和研究生充分利用微信、QQ等网络通讯方式及时沟通,导师及时掌握所指导的研究生身体状况、所处环境及精神状况等。

5.研究生导师通过在线讨论等方式与所指导的研究生交流有关科研工作,指导研究生在家做好文献查阅、论文撰写等科研工作,做到防疫、学业两不误

第六章 研究生责任

第十五条 根据培养单位发布的时间和要求,实名加入线上课堂和课程通讯群,及时安装和熟悉在线学习系统。如遇到课程暂停情况,应与导师讨论下一步的学习计划。

第十六条 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加线上交流和讨论,准时完成课程作业和测验,及时提交要求报送的材料。确实客观条件限制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应及时和学

院联系,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