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根据新公布的学位论文撰写标准(见附件1),研究生学院编修了《河南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指南》(见附件2,以下简称《指南》)。请各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在本《指南》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学位类别的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制定本学科领域不同学位类型的具体编写规范。各培养单位要及时查看并通知相关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包含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遵照执行。
各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如下:
1. 基础医学(1001)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基础医学院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公共卫生(1053)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公共卫生学院
3. 药学(1007)、药学(1055)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药学院
4. 医学技术(1010)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医学技术学院
5. 护理(1054)、护理学(1011)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护理学院
6. 公共管理(1252)信息资源管理(1205)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卫生健康管理学院
7. 特种医学(1009)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法医学院
8. 生物学(0710)生物与医药(0860)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9. 心理学(0402)、应用心理(0454)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心理学院
10. 翻译(0551)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外国语学院
11. 生物医学工程(0831)电子信息(0854)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医学工程学院
12.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13. 临床医学(1002)、临床医学(1051)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第一临床学院
14.口腔医学(1052)硕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单位:口腔医学院
研究生学院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