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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河南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新乡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日期:2017-03-02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关于评选2017年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结合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等6项规章制度的通知》(校学〔2014〕16号),现开展2017年河南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新乡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2014级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及规定的总学分。

    3.按照新乡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第四章要求,有论文发表或授权的专利,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恪守学术道德;

    5.无拖欠学费和住宿费情况发生。

    6.曾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或者学校奖学金,同等条件下,根据已发表文章、专利的级别质量来确定结果。

    三、评选程序及比例

    1.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由培养单位推荐申报。

    2. 培养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新乡医学院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量化积分表》(附件1),并统一填写《新乡医学院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积分排序表》(附件2)。推荐申报新乡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各培养单位参照排序表,以本单位毕业研究生人数10%的比例组织评选(只取整数部分,小数点一律舍掉),不足1人的按一个名额评选,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汇总表》(附件3)。研究生处将对所有参评新乡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积分排序,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优中选优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然后通知其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4)。

    3. 一律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请培养单位将初评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将附件1、2、3纸质版、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及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以及以上电子版于3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研究生处团总支办公室(西校区综合楼411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电子邮箱:172243757@qq.com.

    4.研究生处对各培养单位材料审核公示无误后按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额,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附件4上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

    1.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延长学习年限;

   (2)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就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违约行为;

   (4)有其他不良行为;

    2.本次评选为个人自愿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材料要严格如实填写,不规范者、弄虚作假者不予参评。

    联系电话:0373-3831195

 

 

附件1.docx:《新乡医学院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量化积分表》

附件2.docx:《新乡医学院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积分排序表》

附件3.xls:《新乡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汇总表》

附件4.doc:《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研 究 生 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