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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08-2010年度综合考核的通知(浏览人次:1940)

日期:2011-05-16  浏览量:

 

新乡医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导师的学术活力,激励导师科研创新激情,持续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及其发展的实际需要,现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综合考核工作,现就本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已带满一届全日制研究生的所有导师(含校外导师)(不包括2009年以后遴选)。

2.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二、考核时段

本次考核数据统计范围从200811日起20101231止。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

1. 研究生导师综合考核包括导师的学术贡献、研究生培养业绩、学术道德规范等内容。

2. 被考核导师填写《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导师2008-2010年度综合考核表》(附表1)。

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每位导师的《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导师2008-2010年度综合考核表》所涉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4. 研究生处将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的研究生导师材料进行考核评定(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 考核结果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并予以公布。

四、考核结果

1. 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招生指标上予以倾斜;对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者,正常参与下年度研究生招生;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暂停招生。另外,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导师分别予以相应等级奖励。

2. 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降格其考核等级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3. 导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研究生处在公布考核结果起15日内,接受其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生处在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导师本人。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部)和校外培养单位请于930前上报《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导师2008-2010年度综合考核表》3份(A4纸质)到学位办,电子版请发送至yjscxsk@xxmu.edu.cn.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表1:《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导师2008-2010年度综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