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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医学院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06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校发〔201921号)文件精神以及马来西亚理科大学(USM)与新乡医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的相关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我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导师遴选工作,与USM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现将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博士导师遴选条件与范围

详见附件1《新乡医学院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 》(简称:遴选办法)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中文和英文《新乡医学院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表》(一式5份,见附件1《遴选办法》),并提供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材料,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二)新乡医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

申请人所在培养部门组织专家认真审核其项目经费、学术水平、从事学科专业等条件后,在《申请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签章)。

(三)专家组评选

研究生处联合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选。

(四)公示

评选通过人员在网上公示3天。

三、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须于201912917点前,将《新乡医学院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表》(一式5份,见附件1)、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科研项目及经费证明等材料汇总后上报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48132269@qq.com

联系人: 刘玉青 联系电话:0373-383118513782580299

附件:

1. 新乡医学院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 (含申请表)

2. 新乡医学院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