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6】23)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我校202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审原则
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本次评审一并进行。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完成。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
三、学习动员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字[2025]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字[2025]28号)(以下简称《测评办法》等文件,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介绍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
四、工作安排
(一)成立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工作。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名单和评审委员会名单(模板见附件1、2),于9月11日18:00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开展综合测评
各培养单位依照《测评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并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
各单位组织对二、三年级所有研究生上一学年表现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奖助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学生填写《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简况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打分排名,并经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上级下达指标和《管理办法》将研究生奖学金名额通过系统下达各二级单位。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分直推名额和竞争性名额,学业奖学金指标全部下达到各培养单位。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名额分配办法,进行名额再分配。
(四)组织评审推荐
各单位在材料审核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评审条件,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申请者进行评审推荐,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同时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议。按要求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内容
1.国家奖学金:《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4)及名单公示截图,其中竞争性指标推荐人选还需报送个人《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简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五份)。
2.学业奖学金:《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及名单公示截图。
3.国家助学金:《2026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6)及公示截图。往届生需提供无社保证明或无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等。
(二)材料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月18日18:00;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9月24日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奖助学金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4、5、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xmuyjsc@163.com,纸质版及公示截图由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所有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办公室。
六、监督和申诉
监督电话:0373-3831184、0373-3831195;
申诉邮箱:yjsxsgz@xxm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