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新乡医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24〕41号)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现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任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聘任的2025-2026学年研究生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形式
考核以学生评议、培养单位评定、研究生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学生评议×30%+培养单位评定成绩×40%+研究生学院考核成绩×30%。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对任期内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个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管理服务学生人数总体情况、履职情况、取得成绩、问题不足)。
(二)学生评议
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选取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所带研究生,通过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对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工作进行测评,汇总学生评议结果。
(三)培养单位评定
各培养单位按照全面、认真、客观的要求,按照《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工作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内容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并将评定结果报送研究生学院。
(四)研究生学院考核
研究生学院根据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会议出勤、宿舍值班以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全体所有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
(五)考核结果作为享受相关待遇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等次
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以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成效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充分考虑学生的满意度,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类。
具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一)在学生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影响校园安全、破坏团结等言论的;
(二)因疏于教育、管理不善和工作失误导致发生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火灾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以及安全稳定“六个底线”领域发生严重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四)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工作任务的;
(五)由于工作过错,使学校、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六)学生评议在60分以下的。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对本单位考核对象进行单位评定与学生评议工作。考核材料于9月18日前统一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材料包括: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个人总结及宣传报道、发表论文、获得荣誉等加分支撑材料和研究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其中“加分项得分”须附详细加分目录),个人总结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xsk@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7日